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2年第12號——煙臺蘋果原產地域產品保護公告
2021-02-07 15:08:06
頒發單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2年第12號
發行日期:2002年2月22日
實施日期:2002年2月22日
根據《原產地域產品保護條例》,我局已依法受理煙臺蘋果原產地域產品保護申請,已通過正式審查,現予以公布。
根據山東省煙臺市人民政府的申請,擬將煙臺蘋果原地理區域劃定為煙臺市管轄的行政區域。有關單位或個人對原產地煙臺蘋果產品保護申請有異議的,可從即日起三個月內向我局提出;原產地煙臺蘋果產品保護申請材料保存在我局原產地產品保護機構備查。
200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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