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豐臺區法院通過調研發現不規范使用商標引發三大風險注冊商標
2021-02-07 15:13:06
作為消費者區分商品生產者和服務提供者的標志,商標所附帶的商譽、廣告、質量保證等無形資產的價值越來越受到商家的重視。注冊商標使商標注冊人享有特定商標的專有權。北京市豐臺區法院知識產權局近日對截至2011年11月20日審結的15起商標侵權案件進行調查,發現6名原告或被告不同程度地不規范使用注冊商標,占案件總數的40%。目前,注冊商標使用不規范的現象更加突出,主要表現為分割、合并、變形和超出批準范圍使用注冊商標。豐臺法院認為,商標注冊人不規范使用注冊商標存在三大風險:
第一,注冊商標專用權無法獲得充分的民事保護。注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注冊商標和批準使用的商品為限。商標注冊人分割、合并和變形注冊商標。如果這種使用改變了注冊商標的顯著特征,法院可以認定其為新的未注冊商標。由于注冊商標并未實際使用,即使法院認定被告構成侵權,在判定被告停止侵權的基礎上,往往會對商標注冊人向侵權人主張的損害賠償確定較低的賠償金額,甚至不予支持。
二是注冊商標可能被行政機關依法撤銷。《商標法》規定,自行變更注冊商標,連續三年停止注冊的,由商標局責令商標注冊人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不規范使用注冊商標。在民事訴訟過程中,往往由商標注冊人三年未使用后,向商標局申請撤銷注冊商標的被告進行辯護。同時,在民事訴訟過程中,人民法院認定商標注冊人未實際使用注冊商標,也會被其他利害關系人作為向商標局申請撤銷注冊商標的依據。在實踐中,由于商標注冊人不規范使用注冊商標,導致注冊商標專用權被部分或全部撤銷的案例很多。
第三,可能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商標注冊,應當按照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分別提出注冊申請。這種分類申請模式直接導致不同商品類別的注冊商標專用權持有人不同。商標注冊人超越其范圍使用注冊商標的,可能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即使在核準的使用范圍內,注冊商標發生分裂、合并或者變形,實際使用的商標形式可能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構成侵權。注冊商標使用不規范不僅不利于商標注冊人自身注冊商標的品牌培育,還可能因侵權受到行政處罰或陷入訴訟糾紛。《
上一篇: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在商標管理案件中認定的350件馳名商標(四)股份有限公司
下一篇:淘寶商城簽約調查:店鋪數量銳減一萬家淘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