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校徽商標被搶注 或是件好事
2021-02-07 15:14:17
中國人民大學會徽商標陷入困境:近日,一條名為“莊學恩”的認證微博貼出,人大會徽注冊商標已過期但未續展,其微博地圖顯示,福建省一家名為“泉州泉港春暉迪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請人成功注冊了一個與人大會徽非常相似的商標。公司法定代表人為莊學恩。(中國青年報,12月9日)
十年前,我國大量高校的名稱、徽記、重點建筑和附屬學校被納入商標注冊范疇。這主要是因為一些高校的校名、校徽經常被無良商家“借”來牟利。比如北京兩家出版社任意標注“清華”,被告上法庭。“清華大學”被注冊為“馳名商標”,是指“清華”一詞未經授權,事后不得在任何企業名稱或商品上隨意使用。
近十年來,包括中國人民大學在內的許多高校在申請商標注冊時,基本上已經過期。商標法明確規定,商標注冊成功后的有效使用期為10年。有效期屆滿未申請商標續展的,在6個月的續展期內未提出續展申請,到期的商標予以注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徽,包括“人人”圖案,申請注冊為商標,特殊期限為2004年6月至2014年6月。但在2015年2月,一個類似于學校“大家”圖案的圖形被“春回大地公司”蹲了一年多,人大在今年8月商標通過之前似乎沒有任何警惕和動作,將享受到2026年8月。
商標作為知識產權的組成部分,其價值不言而喻。高校的名稱和標識被人盜用,可能不會造成直接的經濟損失,但關系到高校的形象和聲譽,這樣的損失不容小覷。雖然企業或個人注冊商標的目的不同,但商標注冊是一種“國際游戲規則允許范圍內的不誠信行為”。即使這種注冊具有明顯的惡意,根據《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已有的在先權利”,通過合法途徑收回注冊商標也將是一個費時費力的過程。大部分商標注冊后,只能承受啞損。
高校是傳承優秀文化的殿堂,是先進理念和科技創新的場所。人大會徽注冊商標反映了部分高校知識產權意識和商標保護意識淡薄。因此,NPC能否申請注冊商標對全國高校起到了警示作用,這難道不是一件好事嗎?
(原標題:人大徽商標是蹲著的還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