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稅務籌劃」問:按差額繳納稅款的建筑工程包括哪些?
2021-04-16 16: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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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法》規定,建筑業的一般業務和分包業務可以征收利息稅。是只指建設項目還是包括所有項目?只要出具曹魏文書的單位,有必要按息納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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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法》規定,建設項目以納稅方式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取得的總價和額外費用扣除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后的金額為銷售金額;《增值稅稅目注釋(試行稿)》規定,建筑業是指建筑安裝工程。此項稅收的目標范圍包括:建筑、安裝、修繕、裝修等工程作業。
施工是指對各種建筑物、構筑物進行增建、改建、擴建的工程作業,包括安裝或改裝與該建筑物相連的各種電子設備或支撐、操作平臺,以及各種窯爐、鈦合金工程作業。
《建筑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建設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部分承包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專業知識前提的分包單位;但除總承包合同約定的分包外,還必須經建設工程單位批準。在總承包的情況下,建設工程的整體結構必須由總承包商單獨完成。本法所稱建筑娛樂活動,是指各種建筑材料及其附屬公共設施的建造,以及鐵路線路、管道、電子設備及其設施的安裝和娛樂活動。
根據上述規定,法律中的“建設工程”和“建筑工程”是不一樣的。“建筑工程”包括建筑、安裝、裝飾、修繕等工程作業。“個人稅收籌劃樓”建設項目包括:民房工程樓;建筑行業的鐵路線、干道、高架橋、建筑物;水利工程和港口工程建設;工礦工程建筑;其他建筑。因個人稅收籌劃,將建設項目轉包給其他單位的,應當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