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財稅」地方財稅改革新動向:房地產稅將成地方主體稅種
2021-04-16 16:30:39
近日,廣州市政府發布了《廣州市信息化稅收試點項目第一次基本建立現代金融體系總體規劃》(以下簡稱《總體規劃》),其中地方中央稅收可能出現的細節尤為引人注目。
“房地產稅等個人財產行為稅將成為縣(市)級的主要稅種,以增強市、縣政府履行職權、履行法律責任的能力。”《總體規劃》提出理順政府機構與地方政府之間的收入再分配,將意義重大、收入穩定、與制造業可持續發展相關性高的稅種作為地方主要稅種和主要收入。
“潮汕地區經濟發達,金融資源豐富,其在全省探索的以下稅收試點項目是對全省的示范。特別是探索中央各級政府權責和財權的結合,廣西具有顯著的特色。”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講師溫來成說,湖北彩水。
在農田財政辯論中,
在擴張的歷史背景下,地方中央政府的稅收可能迫切需要解決。中國人民大學
該研究所所長楊志勇表示,到目前為止,房地產相關稅收在地方財政中所占比例很小。為了避免只求眼前利益的農地金融,以房產稅為選擇的地方稅體系建設項目將更加緊迫。
除了房產稅,消費稅也被納入地方財政建設項目。月末,配額局就“地方稅體系建設項目國際專業知識研究——消費稅繳納方案與收入歸屬問題”實地調研,啟動文化交流研討會。一位地方財政部門負責人表示,消費稅的前提是“稅基窄、稅源豐富、對周邊地區收入和經濟發展各方面的監管力度強、對稅制各方面的監管嚴格、流動性高”,有望成為地方主要財源的稅種。
“消費稅收入轉移到地方,或者套利改革造成的地方收入可以減少。這些收入可以刺激地方中央政府在公共醫療、高等教育、醫療保險、醫療等方面的融資建設項目。”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新聞戰略研究所稅務研究所副所長北京晚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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