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報稅流程」深交所修訂重大資產重組業務辦理規則
2021-04-16 16:31:23
為方便上市公司兼營基礎集團公司業務,深交所于月底修訂了基礎集團公司業務兼營競賽規則。稅務局報稅流程
據深交所相關負責人介紹,業務競爭規則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根據是否需要行政許可將重組分為兩類,分別履行不同的披露程序;進一步具體重組相關方承諾、風險評估或市值和利潤預測的披露要求,以及每股利潤的增加和填充政策;三是進一步提高管控的流動性,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證券交易所查詢非行政許可重組的內容和重組方案的修訂情況。
“為提高M&A審核的流動性,實現審核步驟的全面公布,證監會于月末開始動態公布M&A審核步驟中提出的反饋意見及申請人的相應回復內容。為了落實證監會的相關安排,這項業務競爭規則簡化了明確的披露要求?!睋а菡f。
監事表示,上市公司在中國證監會審計期間收到中國證監會反饋的,上市公司應在收到反饋后不遲于收盤前披露反饋情況和內容。上市公司在收到反饋后30日內,應努力準備反饋回復材料,并在完成反饋涉及的決策程序后披露反饋回復內容。相關存量公共服務政府機構也應對反饋的相關問題進行盡職調查結果或補充稅務局納稅申報流程的專業知識。上市公司應在新聞稿回復內容后立即向中國證監會提交反饋意見。上市公司在收到反饋后30日內未向中國證監會提交反饋回復的,應當立即發布關于該基礎集團公司業績及未能提供回復的明確因素的新聞稿。
上一篇:「個人合理避稅」財政部對駐天津等中央單位票據使用情況專項檢查
下一篇:「杭州市財稅局」史上最全關聯申報九大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