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節稅」關于勞務派遣服務的不同計稅方法問題!
2021-04-16 16:31:42
根據國家司法研究所的說法
金融事務
我局《關于在營改增改革體制改革中進一步推進勞務派遣服務和州際公路通行費抵扣政策的通知》明確規定了勞務派遣服務的計稅方式:
一般納稅提供的勞務派遣服務,可以按一般計稅方法(按6%計稅)計算支付,總價款和額外費用作為銷售額取得
增值稅
;也可以選擇利息支付獲得的總價和額外費用,扣除工資、社會福利和單位為勞務派遣員工繳納的醫療保險和住房社保金額,節省合理的納稅服務,即為銷售金額。按照征收率5%的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
增值稅
。
零星納稅可以提供總價和額外費用作為銷售的勞務派遣服務,增值稅可以按照3%的稅率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也可以選擇支付利息獲得總價和額外費用,扣除勞務中介支付給被派遣員工的工資、社會福利和醫療保險、住房社保后,金額為銷售金額,增值稅按照簡單計稅方法和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
納稅,提供安全保障服務,制定勞務派遣服務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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