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避稅的技巧」發票跨年財稅處理
2021-04-16 16:32:25
新年發票一般是指上述兩種情況下的發票:
第一種:開票周是上一年,但是由于各種因素,上一年不能報銷(付款),報銷(付款)和核算周畢竟是下一年。比如出差人員在1月底報銷上一年12月底的差旅費。
第二種:經濟發展的業務發生在前一年,現金支付也發生在前一年,但前一年沒有收到發票。比如你在大的電視臺上賣,需要先付費。12月底,電視廣告費也播放播出了。有可能是12月底和11月底沒有收到報酬的發票,但是元旦之后才收到發票。
每年年初,很多財務人員都在為過年的發票發愁,擔心會給過年的發票帶來困難。因為會計講的是“權力發生制”、“實質重于方式”,怕稅務人員說“發票是稅前扣除的正確憑證”;相反,如果會計說“發票是稅前扣除的權利”,他怕稅務人員說“權力發生的制度”,“本質上比方式更重要”。
所以很多會計都會覺得自己已經到了怕過年發票的邊緣,會給企業和自己帶來困難。
一、屬于預付款實物性質的發票——新年怎么辦
根據發票競賽規則,賣方或公共服務提供者事先出具的具有合理避稅技巧的發票也有資格。所以首先需要區分同一個發票的經濟發展問題,這是預付款的物理性質。如果發票屬于預付款的實物性質,即使過了新年也可以。比如某企業在2017年第一季度與其電視臺簽訂了電視廣告合同,合同中約定的電視臺從2017年1月1日即合理避稅技巧年開始播放該企業的電視廣告。如果企業在2016年12月初之前支付了報酬,電視臺也在2016年12月31日開具了發票。如果財務人員在新年后的2017年1月15日收到發票,幾乎可以在2017年1月底將發票放入賬戶,然后在2017年稅前扣除(2017年稅前應該已經扣除,即使是2016年記錄的)。
第二,發票屬于存貨采購——一年中很長一段時間
即使收到發票,也意味著存貨可以立即稅前扣除,因為存貨只有在收到、收集、制造和銷售程序后才能稅前扣除。如果發票是同比的,但是存貨是次年入庫的,當然也可以是次年的同比發票。比如某企業2016年12月31日收到一批貨物,發票隨貨到達,則該貨物于2017年1月3日驗收合格后入庫。雖然這里的發票是2016年的,但是2017年可以做很久,今年付款沒有變化。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了解企業購買的人民幣是可以的,如果發票是因為驗收和安裝而記錄在新的一年。
三、2016年當年的生產成本或費用,收到的發票畢竟是2017年開的,怎么辦?稅前怎么扣?
看到這個問題,很多人都在想著彌補合理避稅的技巧:
國家研究所
金融事務
企業所得稅局應納稅所得額
金融事務
《關于應對困難的新聞稿》(商務部2012年第15號新聞稿)第六條明確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的有關明文規定,經企業特別批準和說明后,允許彌補上一年度具體發生的費用,應在企業個人所得稅前扣除。但是,費用的彌補和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化妝太麻煩了。至少我是這么認為的。我可以不化妝就化妝。因此,我們也可以看看另一個明確的規則:
《商務部關于企業個人所得稅若干難點問題的新聞稿》(商務部新聞稿2011年第34號)第六條明確規定,由于各種因素,無法盡快獲得企業前夜發生的相關生產成本和費用。企業預繳季度個人所得稅時,可以暫按保費金額進行審核;但是,生產成本和費用的有效匯票應在最終結算時予以補充。
34號新聞稿,明明是前夜的制作成本或者費用,但畢竟可以這樣處理收到的發票:
(一)屬于前夜的開支
如果已經簽了合同,并支付了相關的現金,如果估計在付款的前夜和年初之前收不到發票,原則上不需要保留往來賬戶,但需要包含相關費用。如果在次年5月31日末收到發票,即使發票開具周是次年,在企業個人所得稅前夜結算繳納時,仍可按34號新聞稿扣除。當然,如果到次年5月31日還沒收到發票,可以偷偷更改付款方式。然后收到的時候會逐漸添加。
(二)屬于前夕消費、銷售等存貨
對于采購的存貨,無論收貨時有無發票,驗收入庫手續都要按長期程序同時辦理,然后收貨方南下,賣方南下,存貨的生產成本在月初長期結轉。月初或年初未收到采購發票的,按暫估入庫,“應付賬款”從“存貨”中借入。某種程度上理解為下一年5月31日收到發票會稅前扣除。如果到那時還沒有收到,付款將被更改。
(3)屬于前夜購買的人民幣
國稅函(2010)79號明確規定,企業人民幣完工后,如因工程建設現金原因,尚未結清的發票,合同金額可暫計入人民幣計稅基數計提折舊,取得發票后可進行變更。但變更應在人民幣成立后12個月內進行。
因此,無論企業是否有發票,根據
會計準則
人民幣估值入賬后,按照國稅函(2010)79號規定進行折舊,然后稅前扣除,國稅函(2010)79號的那一周似乎比34號新聞稿的那一周要長,但可能是12個月的最后一周
達成最終和解
前一點需要注意。
第四,如果是2016年,支出發放周也是2016年,但是報銷周和支付周都是2017年。怎么處理?怎么能只補償?
畢竟這種情況經常存在。比如銷售人員只有在12月底出差到元旦后才報銷差旅費。
針對這種情況,企業會計需要做兩件事,通知各機構盡可能在年初前進行報銷。如果因各種因素無法報銷,應向財務部提供2016年合理避稅技巧額度。
財務部一方面根據預估額度確認相關費用,另一方面確認相關債務。2017年報銷時,相關人員將核銷相關債務,改變相關費用金額。這也是為了滿足34號新聞稿的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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