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避稅的辦法」稅總關于加強對取消進戶執法相關項目后續稅收管理的通知
2021-04-16 16:33:28
各省、市、自治州、省轄市、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為進一步規范稅務機關執法入戶,加強已取消執法入戶相關項目的后續稅收管理,減輕稅收負擔,有效防范納稅可能性,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首先,改變管理價值觀
取消入戶執法并不意味著放棄非法經營。地方稅務機關在減少入戶執法的同時,要結合新的形勢和要求,創新管理方式,拓寬管理渠道,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加強入戶執法注銷相關項目的后續管理,大幅提高管理效率,堵塞管理安全漏洞,合理管理。
第二,使管理成為必要
各地稅務機關要結合當地具體管理工作,開展注銷戶口執法相關項目的調研工作,分類制定后續稅務管理的需要。特別是對因用工限制取消入戶執法或以信息共享代替入戶執法的項目,要跟蹤了解相關情況,注重視覺效果的研究與實施,制定項目選擇性管理。
第三,完善共享功能
各級稅務機關要大力推進信息共享,為執法相關項目的后續稅務管理提供信息保障。一是各級稅務機關以及定額管理機關和租金管理機關要加強協調,通過搭建執法信息共享平臺,開放彼此的相關信息查詢權限,實現信息共享。二是推進“中央主導、財政負責、機構合作、社會參與”的信息共享和稅收保障體系建設工程,爭取地方黨委、中央和相關機構的支持,推動稅收征管保障立法的制定和頒布,第一時間獲取相關機構、單位和政府機關的涉稅信息。
第四,加強合理避稅的途徑
地方稅務機關應加強對取消家庭執法相關項目的后續可能性的監測。要有選擇地實施稅收可能性監控研究,通過加強案頭審計、第一時間檢查第三方信息和納稅申報信息進行合理避稅、使用稅收研究應用程序等方式加強稅收金融。確認可能性點后,稅務機關會立即將相關情況推至戶內執法管理協調小組,統籌安排戶內執法。
第五,加強監督管理工作
地方稅務機關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加強對入戶執法相關項目的后續稅收管理和監督。結合全省稅收制度,“為民納稅的軍事行動”,做好納稅的政治宣傳,促進納稅遵從。同時要不斷完善管理模式,借助稅務機關取消執法機會,全力查處偷稅漏稅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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