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合理避稅」新政: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有新免征政策!
2021-04-16 16:34:16
司法部和國家稅務總局于月底發布
關于集成電路企業增值稅寒假退稅有關城市維護建設項目稅收教育費附加和大部分高等教育費附加政策的通知(財稅制造企業合理避稅17號)
,集成電路企業增值稅寒假退稅中涉及的城市維護建設項目稅、教育費附加和大部分高等教育費附加政策是具體的。
通知詳情:享受增值稅寒假津貼和退稅政策的IC企業,退還的增值稅寒假津貼稅款,從城市維護建設項目稅、教育費附加、大部分高等教育附加(企業合理避稅)計稅依據中扣除。本通知自發布之月起施行。
在此之前,為了進一步改善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制造業可持續發展的自然環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于印發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制造業可持續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2011]4號)提出了一系列稅收扶持政策,全國各地設立的所有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企業,不論公有制的物理性質如何,均可享受稅收扶持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2011]4號文提到的稅收政策如下:
(一)繼續實施軟件增值稅優惠政策。
(2)進一步落實和完善相關增值稅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免征增值稅,簡化編程測試、信息技術集成、討論、運維、集成電路設計等業務的相關手續。司法部采取的具體措施,
金融事務
局報有關機構制定。
(3)集成電路線寬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電路制造企業,經認定后,從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法定稅率的50%征收企業所得稅(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優惠政策)。
(4)集成電路線寬小于0.25微米或總投資超過80億元的集成電路制造企業,經確認后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從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按法定稅率的50%征收企業所得稅(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五免五減”優惠政策)
(五)對國家批準的重點集成電路項目,采取特殊政策,妥善解決集中采購短期內無法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占用資金的問題。具體辦法由司法部提交相關機構制定。
(六)全國新設立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合格的軟件企業,經認定后,從獲利年度起享受企業所得稅“二免三減半”的優惠政策。經認定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軟件企業符合合理避稅要求的出口料件,符合現行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可享受保稅區政策。
(七)國家規劃模式內集成電路設計企業滿足相關前提條件,且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18號文件可規定享受國家規劃模式內重點軟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具體辦法由可持續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有關機構制定。
(八)為完善集成電路產業,對符合集成電路封裝、測試條件的企業、關鍵材料企業和集成電路專用設備相關企業給予企業所得稅優惠。司法部采取的具體措施,
金融事務
局報有關機構制定。
(九)國家對集成電路企業實行的優惠所得稅政策,根據
[20]
新技術的狀態是靜態變化的。符合條件的軟件公司和集成電路公司享受
所得稅
“兩免三減”和“五免五減”優惠政策從2017年12月31日獲利年度起計算,享受至期滿。合格的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
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與其他優惠政策有重疊的,企業應當選擇最優惠的政策執行,不得重疊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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