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怎么樣合理避稅」廢棄電子產品處理基金申報表修訂解讀
2021-04-16 16:34:27
一、公告的歷史背景
2015年2月9日,可持續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環境保護部、制造和信息化部、司法部、海關和我局聯合發布了《如何應對廢舊電子產品工資合理避稅的指標(2014版)》(環境保護部、制造和信息化部、司法部、海關和稅務總局2015年第5號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公告》擴大了廢舊電子產品和電子產品加工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的征收范圍,申請基金的產品由原來的5個品種擴大到14個品種
無法滿足擴容后的資金籌集需求。因此,我們對原有的資金申報表進行了修改和完善,以達到“滿意和維持”的目的。
二、修訂細節
(a)表格樣本文件格式
由于基金的系統設計與營業稅的系統設計類似,我們參考了營業稅申報表的表格設計,將排列文件的格式從原來的豎排改為豎排,并改變相關明細的排列順序,以保證新申報表的關鍵性和可靠性。即使以后基金繼續擴張,也可以不做任何修改,通過下拉框的方式增加栽培品種的數量。
(2)填寫詳細信息
我們從中學習
根據申請表的基本設計原則,將原申請表的19項基金審批明細歸納簡化為“申請金額的計算”、“免賠額的計算”和“應付金額的計算”三部分。每個部分只填寫合適的審批項目,細節清晰簡潔。
(3)計算方法
由于《廢舊電子產品處理指標(2014版)》中規定的廠商數量較之前有明顯增加,原資金申報表的產品計算、扣款、結轉的申報方式會增加資金支付方的費用。為了盡可能減輕資金支付方的負擔,新申報表的扣款金額采用總額扣款、行結轉的方式,以貨幣金額為主要單位構建邏輯關系,使得扣款的計算方法更加簡單。
三、關于新申報表的啟用周
根據公告安排,《廢棄電子產品處理指標(2014版)》將于2016年3月1日實施。因此,根據本公告修訂的新版基金申報表將于2016年3月1日起啟用,原申報表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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