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稅企業」舉例說明開具出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發票的方法
2021-04-16 16:34:53
比如公司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最近幾天部分使用的固定資產內部轉賣給其他單位,應該屬于適用簡單必要課稅的情況。請問你會如何幫助公司出具內部文件用于二手固定資產的轉賣?
[回答]如下:
根據國家研究所的說法
金融事務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簡易征收政策管理難點的通知》(國稅函〔2009〕90號)第一條明確規定,納稅人出售其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普通納稅人出售其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必須遵循司法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
金融事務
省實施局
增值稅
《關于改革若干難點的通知》(國稅發〔2008〕170號)和國稅發〔2009〕9號文件明確規定,根據簡單需要,適用4%的稅率征收
增值稅
政策,普通發票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不應開具。
作為一般納稅人,中小企業單位出售自有舊固定資產,按照上述明確規定按4%的稅率征收增值稅的,應當開具普通發票;根據《商務部關于變更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有關事項的通知》(國稅函〔2008〕1075號),您應首先在第五欄填寫您使用的不含稅固定資產的營業額(“簡易征收所需的應稅運費營業額”),在第二十一欄填寫計算出的避稅企業(“簡易征收所需的應稅金額”)。
避稅企業2016.11.16
(編輯:魏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