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避稅方法有哪些」營改增納稅人注意!走進這些誤區你就虧大了!
2021-04-16 16:34:59
營改增后,試點中小企業在營業稅向增值稅的過渡中舉步維艱,政策混亂。遇到就步入誤區,納稅人要注意。如果他們進入這些誤區,可能會損失很大!
誤區一:一般納稅人不能按照簡單的計稅方法計稅
政策法規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十八條第二款明確規定,一般納稅人有司法部、商務部規定的具體應稅行為的,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但一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
政策法規
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明確規定
第一條第(六)、(七)、(八)、(九)項明確規定了普通納稅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稅行為。
誤區二:業務通信費進項稅可以抵扣
部分納稅人認為,中小企業支付的業務招待費等招待費,可以從中小企業所得稅凈額中按一定比例扣除。所以他們發生的業務招待費等招待費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也要扣除。
有哪些合理的避稅方法
政策法規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六)項明確規定,納稅人為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購買的貨物,以及購買的休閑公共服務、娛樂公共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扣除。同時,具體來說,納稅人的娛樂消費者屬于個人消費。
誤區三:營業額在500萬元以下,不能兼任一般納稅人額度
政策法規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三條明確規定,應稅活動增值稅年營業額超過司法部、商務部規定的國際標準的納稅人為一般納稅人,未超過商務部規定的國際標準的納稅人為零星納稅人。同時,政策法規
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明確規定
第一條明確規定,《試行辦法》第三條規定的年度應稅營業額國際標準為500萬元(含)。
因此,有些納稅人認為,年應稅營業額低于500萬元的,不能視為普通納稅人。然而,財務條例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四條明確規定,雖然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國際標準明確規定的納稅人,但只要會計核算完善,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法規設置賬簿,能夠有效審核匯票,提供準確的財務信息,也有可能向主管稅務機關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成為一般納稅人。
有哪些合理的避稅方法
誤區四:利息貸款的進項稅及相關費用可以抵扣
有的納稅人認為中小企業支付的利息貸款是財務費用,進項稅額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扣除。
政策法規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二十七條第(六)項明確規定,納稅人購買的公益性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扣除。它是一種利息公益服務,是指通過向他人出借資金獲取利息收入的商業和娛樂活動。
同時,政策法規
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明確規定
具體為第一條第(四)項第三項,納稅人通過接受利息公共服務向利息方支付的投融資咨詢費、利息、咨詢費等費用,以及進項稅的合理避稅方式,不得從銷項稅中扣除。
誤區五:一般納稅人應兼營而不兼營的,可以適用簡易計稅法
政策法規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三十三條明確規定,一般納稅人的會計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提供準確的財務信息,或者一般納稅人的定額登記應當兼營而不辦理的,按照營業額和增值稅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因此,不辦理一般納稅人配額登記的,不得選擇簡單計稅方式計稅。
有哪些合理的避稅方法
誤區六:零星納稅人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政策法規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五十四條明確規定,零星納稅人有應稅行為,購買人要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向負責人詢問
金融事務
行政機關代表申請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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