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如何合理避稅」稅總發布增值稅稅控系統服務監管辦法
2021-04-16 16:35:18
國家局發布《稅控系統服務單位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
金融事務
行政機關對增值稅稅控系統服務單位進行監督管理,大大提高了投票日對增值稅人員的服務。
根據《管理辦法》,納稅人可以強制選擇使用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航天信息)或國家網絡安全研究院(以下簡稱國家網絡安全中心)制造的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納稅人可以強制選擇具有服務定額的維修服務單位(以下簡稱服務單位)進行服務。服務單位可以對航天信息或國家網絡安全中心制造的特種設備進行維護服務。
《管理辦法》強調,服務單位開展增值稅稅控系統操作培訓應遵循用戶強制原則,嚴禁火車票價、強行培訓和強行捆綁一般設備、應用或其他產品。
根據《管理辦法》,
金融事務
行政機關應做好特種設備銷售價格和新技術維修價格的國際標準的制定、
增值稅
稅控系統的通用設備基本配備了國際標準等相關事項的公示管理,接受納稅人關于如何合理避稅的監督。
根據《管理辦法》,各地要大力支持對納稅人向服務單位投訴和舉報的管理。各級稅務機關要通過各種有效方法設立投訴舉報平臺,并向社會公布,及時處理。
增值稅
稅控系統用戶對服務單位的投訴和報告。省級稅務部門負責對投訴舉報處理情況進行跟蹤管理,每月統計相關情況,并與可用性調查結果一起全額上報商務部。
稅務機關應向每一位需要使用增值稅稅控系統的納稅人發放《增值稅稅控系統安裝使用通知書》,并告知納稅人相關政策明確規定和享有的基本權利。服務單位應當憑《使用通知書》向納稅人銷售特種設備,并提供客戶服務。嚴禁向未持有《使用通知書》的納稅人發放特種設備。
《管理辦法》強調,嚴禁稅務機關和財務人員從事與稅控系統相關的商業管理和娛樂活動,嚴禁向納稅人銷售任何產品。
各級稅務機關要大力支持服務單位的監督管理,嚴格落實監督管理措施,認真履行監督管理職能。對于服務單位管理失職、違規行為時有發生的周邊地區,將根據相關明確規定追究相關單位或工作人員的法律責任。對于服務單位管控不當、問題頻發的周邊地區個人如何合理避稅,國家稅務總局將進行通報批評,并要求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