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稅方案」住建部:抓緊出臺公積金異地貸款細則
2021-04-16 16:35:28
為推進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避稅方案業務,支持繳費員工異地購房需求,住房和經濟社會國土資源部昨日發布《關于異地一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操作困難的通知》。告知具體的住房公積金異地一人兼營住房貸款的程序,并提出公積金管理機構要抓緊下發異地貸款業務章程。此外,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還將在全省各地交換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數據。
根據通知,已繳城市公積金避稅方案中心(含分中心,下同)負責審核員工的繳貸情況,向已貸城市公積金中心出具書面證明,配合已貸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對相關數據。城市公積金貸款中心和金融機構分別負責異地貸款的業務討論、受理、審核、發放、回收、變更和貸后管理,并承擔貸款風險。
業內人士指出,與貸款前提相比,改變存期、增加貸款額度、取消多項票價,雖然在之前的政策中引入了“異地貸款”,但其實施仍具有可玩性。因此,這一通知將再次加速“異地貸款”的推廣。
2014年10月9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司法部、央行聯合發布《關于住房公積金一人住房貸款業務可持續發展的通知》,要求各地放寬公積金貸款的前提。未來員工只有在六個月倒計時后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并首次明確指出公積金將實現異地互認。
隨后,許多城市提出了異地互貸的政策。去年2月,北京、漢口、衡陽、漳州、蕪湖四市副市長聯合簽署《蕪湖綱要》,四市實行異地住房公積金存款互認劃轉;職工在就業地繳存公積金,在戶籍地購買自住住房的,可向戶籍地公積金中心申請一人住房貸款。對異地購房貸款實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有明確規定;職工及其配偶不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異地購房可用于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償還商品房貸款。此外,湖北、湖南、寧夏和山西也表示,將在全省各地推廣互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