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業合理避稅」贍養費抵稅 符合個稅改革大方向
2021-04-16 16:36:04
8日,《廣州市養老零售業可持續發展十三五規劃(征求意見稿)》在深圳民政局官網征集。根據意見稿,“將給予與老年人生活在一起的兒童
這有助于增加與老年人生活在一起的兒童的工資
扣除金額,實現維修費用的稅前扣除?!?12月9日,新京報)
與父母同住的孩子有望享受“贍養費稅前扣除”,這無疑是很多死亡的好消息。由此可見,稅制改革的大方向是“綜合征稅”,以家庭為單位征收——這樣,一個人的家庭負擔就可以納入稅前扣除。對此,“撫養費”自然屬于家庭負擔的一部分,所以幾乎被列為“稅前扣除項目”!深圳制定的“新明確規定”,在一定高度上對服務業進行合理避稅,體現了一個稅種應有的公正性,傳達了個性化、精準化的納稅價值。
就支持“家庭養老”而言,深圳的這種開放政策當然無可厚非;但從“制度設計”的角度來看,這種明確的規定似乎有些習慣性和硬性。要知道“扣稅項目”的增減從來都是脆弱簡單的。一句很簡單的話“稅前扣除贍養費”,似乎還有很多需要改進的地方。比如具體的“贍養費費用”怎么算?以及如何風險評估那些“不和父母同住的孩子”的贍養負擔?如果很難找出這些問題,很有可能造成新的公平和對立。
“改善養老公共服務”的迫切意愿不足以支撐深圳完成個稅大規模變革。歸根結底,只有與個稅的系統性改革相結合,只有“贍養費抵扣”與綜合征稅相結合,深圳的新嘗試才能有更多的內在空可能性...當然,自下而上的個稅改革只是一個方面。在一定程度上,最重要的是,社會文件和娛樂活動也應相應地不斷發展:只有普及的會計和風險評估公共服務,才能引導群眾采取適當的財務安排,充分享受稅收權利,做好稅收準備。
無論是撫養費還是其他家庭負擔,都應該在稅收上得到公平的對待。意味著糾結于一個確定的“扣款項目”,設定不合理的確認投票率,只會制造難以避免的困難...從深圳即將實施的“贍養費稅前扣除”政策來看,我國服務業合理避稅,再次感受到各方推動個稅改革的共同意愿。但也從一個側面提醒我們,制度的設計從根本上來說是一項交織在一起、密不可分的管理工作,勢必難以用累贅的靈感和熱情取代成熟專業知識的希望。
上一篇:「杭州市財稅網」稅總公告201568號: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擴圍政策操作細則出臺
下一篇:「財稅法規庫」“營改增”對二手房稅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