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稅方法」什么情形下會被稅務機關停供發票?防微杜漸~
2021-04-16 16:37:19
發票有多重要?進賬走人!申報避稅方法賬戶必不可少!中小企業在什么情況下不會
金融事務
行政機關停止提供發票怎么辦?跟邊肖學~
1.未按計劃審批和支付,且未在規定的周內改正的;
2.隱瞞收入少付的;
3、未按照規定時限審批和辦
金融事務
登記、變更或注銷登記及拒絕稅務機關受理;
4.未按照規定設置、保存賬簿或者保存會計憑證及相關資料,拒絕接受稅務機關對避稅方法的處理;
5.未按規定向稅務機關報送必要的財務、會計或財務、會計處理和會計應用方案,拒絕接受稅務機關處理的;
6.未按規定調查并向稅務機關報告其全部銀行賬戶,拒絕接受稅務機關處理的;
7.不按規定安裝或者使用稅控設備,或者擅自損壞、改裝稅控設備,拒不接受稅務機關處理的;
8.扣繳義務人未設置、保管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賬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會計憑證及相關資料,并拒絕接受稅務機關處理的;
9.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申報納稅、報送完稅信息,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稅務調查報告表及相關資料,不服稅務機關處理的;
……
《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條例》第八條除了上述違反稅收征管規定不予制止的發票外,還列舉了
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得使用的幾種情況
:
1.會計核算不完善,無法準確向稅務機關提供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應納稅額等有關增值稅財務的統計數據。
2.有”
稅收征管
法》的稅法規定,拒絕稅務機關受理。
3、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但未改正:
(1)誤開
增值稅
專用發票;
(二)擅自印制專用發票的;
(3)向稅務機關以外的單位和個人購買專用發票;
(4)向他人借用專用發票;
(五)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一條開具專用發票的;
(六)未按時保管專用發票和專用設備的;
(七)未申請并發水印稅控變更發布系統的;
(八)不按時接受稅務機關檢查的。
出現上述情況,已購買專用發票的,主管稅務機關應在其余額中暫扣專用發票和IC卡。
要想避免因為發票被攔,必須合法經營,非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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