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稅個人」白酒行業稅負重 消費稅改革政策有望年內出臺或增加銷售成本
2021-04-16 16:37:45
改革白酒企業稅負和重消費稅的政策有望在本月內出臺
(原副標題:當月白酒消費稅改革政策或出臺)
白酒企業消費稅征收方式預計在去年內改變。中國葡萄酒協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避稅研究所的研究機構已向司法部和
金融事務
局等公安部的參考。這種改變的思路是將采集環節從之前的制造或出口環節改為批發或批發環節。新的收集方法可能會增加銷售生產成本,并將其傳遞到價格環節。
公司稅率很高
到目前為止,中小型白酒企業必須少繳稅,包括
稅率
、
消費稅
增值稅、中小企業個人所得稅等。
消費稅
征收方式應該是量價結合,從價結合,是復合征收。其中價格按20%支付,銷售金額按0.5元/500mL支付。
以貴州茅臺為例,2015年,
增值稅
黃金及附加稅欄顯示消費稅繳納24.86億元
增值稅
黃金及附加費合計34.5億元。消費稅占中小企業“增值稅及附加”總額的70%-80%。
貴州茅臺在報告中指出,白酒企業仍將處于去年停滯最深的調整期,產能過剩、競爭激烈、稅率過高等問題仍將在較短時間內重疊并存。
據報道,白酒消費稅征收的轉移不會完全轉移,但有些會在中小企業,有些會在客戶。標準是求穩。因為它涉及到葡萄酒企業納稅等諸多問題,而國外消費者的線端納稅也是相當有可玩性的。大多數國際車輛交通慣例是流通稅收。然而,為了促進消費稅向流通領域的轉移,中國白酒企業涉及許多環境因素,如港口的完整性、不同地區經濟發展的差異等。
或者對制造商有利
消費稅征收除了擴大稅收外,目的是改變產品結構,引導消費者走向。作為消費稅中最重要的一項,酒類消費稅在許多國家被課以重稅,以達到規范個體避稅消費者的目的。
在歐美,酒的消費稅是在流通中征收的,產品價格和消費稅是分開顯示的。當顧客購買酒精類產品時,他們可以確切地知道他們為這些產品支付的稅款,并以此來衡量他們的購買行為。
國外對酒類消費稅的管理是逐步規范和嚴格的,對可持續發展的不同時期也有所側重。如果消費稅征收環節可以從啤酒廠轉移到流通環節,可能對飲料生產企業有利。
假設一瓶白酒出廠價60元,零售商付款價80元(多出來的部分作為付款),零售商內部銷售價100元。假設按照現行消費稅征收方式,出廠價格60元乘以60%,再乘以20%,消費稅為7.2元。如果是流通征收,假設消費稅變成100元乘以60%再乘以20%,按照目前個人避稅的計算方法,那么消費稅是12元。
但是消費稅的稅基提高了,稅收大幅增加。輿論對稅收的壓力會在經銷商身上,最終輿論壓力會反彈到中小白酒企業。對于啤酒廠來說,如果已知消費稅是在流通中征收的,那么稅基、稅收收入、計算方法等國際標準是否會實時改變,如何改變,將是決定這一政策是否有益或有益的關鍵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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