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避稅技巧」稅總解讀稅收政策:公平賦稅惠及百姓
2021-04-16 16:38:13
記者26日從商務部了解到,為了進一步促進高校學生、失業人員等重點項目群體的企業家就業,國家出臺政策繼續完善稅收政策,支持和促進企業家就業。與原政策相比,對開放政策的支持范圍有所擴大,國家稅務總局有關局長昨天(27日)對政策做了詳細說明。
4月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決定將2013年初到期的支持和促進重點項目組企業家就業的稅收政策延長至2016年12月31日,并提出了完善該政策的措施。合理合理的避稅技巧
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副司長叢明表示,原政策對享受該政策的企業范圍做了明確規定。其中,為個體戶、紡織、商業和出售資產、轉讓農業土地所有權、時裝業,不含房屋中介、健身中心、按摩、網吧、氧吧;從事時尚、房屋中介、按揭、健身中心、按摩、氧吧的服務企業不在企業就業范圍內。
“改變后的新稅收政策取消了這些企業限制,并為所有市場實體發揮稅收政策的作用提供了一個公平和綜合的稅收自然環境。”聰明說。
中華民族促進企業家就業的稅收政策的主要細節包括:對于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合理的避稅技巧應按照每年8000元的額度扣除每戶前夕應繳納的具體增值稅;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公共服務企業、街道社區等具有原材料實物屬性的單一零售行業,對已登記失業一年以上的從業人員,按照具體從業人員總數實行配額制,并按順序抵扣增值稅。配額的國際標準是4000元,上下浮動20%。
企業按原政策享受稅收優惠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包括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國有企業倒閉破產需要安置的人員、國有企業(即工廠辦的大型集體企業)集體企業下崗職工、其他享受不到扶貧保障且失業一年以上的城市登記失業人員。
“改變后的政策將上述四類人群改為一類,即在公共就業和公共服務政府機構中失業一年以上的人群,進一步消除了就業各領域的身份歧視,有利于凸顯企業就業稅收政策的有效性。”聰明說道。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原政策明確規定,對就業困難的個體戶,按每戶每年8000元給予減稅額度;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給予4000元的限額減稅,各省市可上下20%。修改后明確規定,除了國家給予的限額減稅外,大部分中央政府還可以按時給予比現在更大的稅收優惠。
此外,原政策性扣稅范圍包括增值稅、城建工程維護稅、教育費附加、
、
;變更后,在原扣稅的基礎上,增加了大部分教育附加費。
“到目前為止,國家還對殘疾人就業實行了一系列稅收政策,包括稅務機關根據具體單位安置的殘疾人總數,以及金額是否需要征收退稅率或降低增值稅等。現階段,將向有關機構報告,完善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稅收政策,進一步擴大政策支持范圍。”聰明也介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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