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賬報稅的流程」問:倉儲業與租賃業應如何區分
2021-04-16 16:38:19
[謎題]
我們公司租賃了公司物流公司的倉庫作為倉庫,公司給我們公司開具了倉庫發票,我們認為應該取得租賃發票。如何區分倉儲和租賃?
[解決方案]
國家研究所
主席團“關于的問題”
《稅目注釋通知(試行稿)》(國稅發〔1993〕149號)第七條第五款明確規定,倉儲是指以倉庫、貨物或者其他娛樂活動為手段,代表客戶儲存、保管貨物的業務。第六款明確規定,租賃業是指在約定的一周內將場地、房屋、道具、電子設備或者公共設施轉讓給他人使用的業務。
根據上面明確的規定,如果你公司將物流公司的倉庫租賃為倉庫,倉庫保管員由對方派遣,理論上,對方是通過倉庫、貨物的賬務處理、納稅申報等娛樂活動的方式,為客戶提供倉儲保管貨物的業務,那么你公司應該取得倉儲業的發票。如果你公司將物流公司的倉庫租賃為倉庫,且倉庫的保管貨物業務由你公司承擔,則對方應向你公司出具租賃業務發票。因此,區分兩個征稅對象的關鍵是對方是否承擔保管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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