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避稅」稅收征管法討論再起專家提議2017年立法
2021-04-16 16:38:22
今年年初,國務院法制辦制定了國家局、部起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征收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作為稅制改革中的“六稅一法”之一,《稅收征管法》的修訂管理簡單細致。
4月初,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了草案。昨天,包括稅務和立法研究人員在內的人們討論了《稅收征管法》。雖然討論的結果尚未以書面形式詳細提交給國務院法制辦,但大多數研究人員認為,《稅收征管法》的修訂將是一個明顯的進步。“去年的目的是把它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一級提交給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合法避稅會議。預計明年年初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最遲2017年完成審核管理工作。”北京大學法學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長石全文預測。
9月17日,中國商報記者獲悉,國務院法制辦將組織研究人員、稅務局長、財政部門等人士,在征求公眾意見后,于昨日對修改稿進行討論。詳細內容涉及修訂草案中的熱門話題,如第三方數據、身份證號碼和稅收投票率。
爭論仍在繼續
“雖然研討會很多,但與會人員經常參加司法部的工作
金融事務
公安局等研討會,其中涉及到一個人的繳納人數、納稅投票率等熱點話題,也是稅收征管法中的熱點話題,對今后的法律會有一定的借鑒意義。”一名參與討論的人說。
在公眾看來,由于《稅收征管法》比較簡單,法律出臺前各種官方網站和非官方研討會多次討論有爭議的合法避稅問題,目的是達成共識。
例外的是,與前面討論的個人繳費號不同,《稅收征管法》更注重對納稅人權利的保護。
以個稅為例,雖然有具體的國際稅收標準和免稅額度,但在具體征收步驟上仍存在諸多困難。對于納稅人來說,工資收入和勞動報酬的不同定義導致了不同的國際稅收標準。
根據國際稅收征管標準,支付勞動報酬的國際標準為4000元,按800元征收如下。超過4000元將按20%的稅率征收。每征收2-5萬元的國際標準為30%,五人各按40%的稅率征收。但根據工資性收入的計算方案,按照收入的多少將稅收分成5%~40%的區段,納稅人應該承擔的稅率輿論壓力也是不同的。
“在具體征收中,一些單位對納稅人的征稅不透明,往往將勞動報酬與工資收入混為一談。兩者造成的差異對于納稅人承受稅率輿論的壓力也是不同的。所以《稅收征管法》也是和老百姓最相關的。向社會公開發表意見。通過對這些問題的關注和探討,有利于形成統一的認識和規定。“一些在西部周邊地區租地的人說。
這和上面的討論也很精彩。
石全文表示,到目前為止,涉及稅收的法律糾紛時有發生,尤其是對下級納稅人
金融事務
一個部門復議,需要在民事訴訟前到同級財政政府機關納稅,損害納稅人個人利益。對此,草案還指出,原告申請復議時,不需要繳納稅款或提供全額擔保。與現行稅收征管法第88條相比,這是一個相當大的變化。
在特殊情況下,征求意見稿增加了提供相關政府機構涉稅數據的責任,即納稅人識別號系統,并引入了任命裁決制度,旨在重新塑造稅收方面的內容。這些細節也成為稅務研究者討論的最重要的方向之一。
法律經驗
《稅收征管法》距離最終法律還有一定的一周。這是這次討論中很多人的親身經歷。更重要的因素是,法律涉及的細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由一個部門解決,更多的時候需要多部門的共同合作。
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港口法〉等七項立法的決定》,其中修改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條例》,第三十三條修改為:納稅人應當按照立法和行政事務的明確規定,同時減稅。大多數天津市各級人民政府、天津市各級人民政府各部門、單位和一人違反立法和行政事務法規的明確規定,擅自作出的減免稅決定違憲,稅務機關不予執行,并報告下級稅務機關查處。
9月9日,北京大學召開《稅收征管法》修訂研討會,與會專家有商務部、清華大學、北京大學法學院等高等院校的專家,也有部分金融部門、辯護律師經紀公司、師經紀公司的專家。
“按照國務院法制辦的法定程序,一般需要公布部分修改較大的修改意見,并通過互聯網公開發布征求意見。但有些稍作修改的修改會下發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各部門和各省。市征集意見,然后統計各部門的意見,再對外征集后公開發布征集意見,最后上報CPPCC審議。”一位法制公民說。
一般來說,學術研討會在一定程度上是官方網站采用的,然后征求結論意見。到目前為止,《稅收征管法》的征收更傾向于間接稅的征收管理,稅收平衡存在不足。對一個人征稅不涉及。
中國社會科學院
財經新聞
該所教授楊志勇認為,隨著十八屆四中全會信念的落實,一系列體制改革提出提高所得稅比重,個人所得稅離不開一人稅制。
據悉,財務部已經與中國人民銀行、中國海關、全面質量和新技術檢驗部門等建立了良好的數據合作伙伴關系。,并且需要在未來以立法合法避稅的方式建立,明確規定包括中央政府相關部門在內的涉稅數據持有人的法律義務和責任,在第一時間向稅務機關準確提供涉稅數據,以及稅務機關獲取第三方數據的合法權限,以充分利用第三方數據。
事實上,”
稅收合法避稅征管
該法的修訂于2008年重啟,由配額局牽頭。由于爭議較少,法案草案起草容易,確定了以小修小補代替項目進度的想法。2013年5月,配額局將起草
稅收征管
《法律與法案(送審稿)》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次年6月,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公開發表征求意見稿。
后來,《稅收征管法》修訂列入CPPCC五年法制規劃后,國家稅務總局召開了幾次演講論證會和憲法解釋研討會,學習國外先進經驗,普遍征求各方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