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稅收籌劃」環保稅漸行漸近 二審稿獎懲力度均有提高
2021-04-16 16:37:40
環保稅,中華民族的第19個增值稅,逐漸異化。12月20日上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開始審議《環境保護稅法草案》,這是本月NPC常委會第二次審議《環境保護稅法草案》。
據悉,在二審中,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人員和部分CPPCC委員對草案提出了較為詳細的修改意見和建議。12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就修正案是否通過進行表決。
二審中有修正案
作為本輪稅制改革的壓軸之作,環保稅的法制化進程明顯加快。從今年6月公布征求意見的法律草案,到去年8月29日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審議。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法定稅收”原則下審議的第一個稅法草案,其意義是根本性的。
按照法律規范,環保稅是一種“稅率轉移”,從排污費“轉移”到環保稅,與現行的排污費完全一致。簡單的收集主要包括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廢棄物和噪聲。
與第一次審議稿相比,第二次審議稿對幾個所得稅規劃進行了小幅修改,提出了更好的詳細規定。
同時,在第二次評審稿中,對評審范圍進行了改進。
考慮到在實踐中,已經在國家規定的國際排污費征收標準的基礎上提高了一些國際票價標準,第二稿有必要規定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征稅幅度:在10倍以內,大氣污染物每水污染钚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每水污染钚1.4元至14元。
此外,第二稿還將“稅收優惠”一章更名為“稅收減免”。根據明確的規定:在系統減稅的自然環境中,由于現行制度已經在加強環境保護方面發揮了監管作用,為了避免進一步增加使用和生產成本,草案提出對機動車輛、船舶、飛機所得稅計劃裝置等移動廢水排放的應稅污染物免稅。但在此之前,各方面爭議較少的甲烷環保稅并未納入征收范圍。
二審草案中,環境保護稅法的審批和排污費的審查管理分別為
金融事務
而環保機構,在法律規定后應該具體這兩個機構中的哪一個是整體處罰,以避免在實際操作中發生糾正或武裝沖突。
同時,環境保護稅是屬于中央稅收、地方稅收還是大多數機關共享的稅收,在征求意見稿中并沒有體現出來。
環保稅逐漸異化
事實上,在草案形成之前,環境保護稅法的相關管理工作已經醞釀了9年。
在環保人士眼中,在此之前的排污費實施步驟中有很多行政干預,也有很多中小企業繳納少于未繳納排污費的現象。每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都有大量的重點項目。有水污染的中小企業因為“免金融機構”而不用繳納排污費,其中有很多多年有水污染的富裕家庭。排污費減免成為大多數“優惠政策”和“減輕中小企業負擔”的契機,甚至成為個人權錢交易的一個點。
環境所得稅計劃保險研究員表示:到目前為止,環境保護稅法主要是將現行的排污費制度改為環境保護稅,在征收簡單性和稅收方面與排污費基本保持完全一致。環保稅翻倍的明確規定,也是對排污費相關明確規定的翻譯。但總體來說,環保稅法比排污費更嚴格,只比國際上征收四大污染物和五大金屬音樂的標準提高了一倍,而環保稅自然法中的水和空氣污染物總體上提高了一倍,所以稅收普遍更高。而且稅收比票價具有更強的剛性和立法權,所以對中小企業的負面影響會比排污費大。
根據國家研究所的說法
金融事務
局研究:開征環保稅后,會對一些污染物排放較少的企業的稅率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但對不同數量的中小企業的負面影響會有所不同,不會導致社會總產出下降,反而會促進社會總投資的增加,所以總體變化幅度較大。
無論如何,由“排污費”改為“環保稅”,才是符合國際標準的最重要一步。世界范圍內的所有環境稅都會有雙重儲蓄,不僅是通過經濟發展來抑制所得稅和計劃污染排放,而且是用抑制污染物排放獲得的資金來保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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